生活「國民法官」與《失控的陪審團》

我希望你永遠不用上法院,但這件事關係到所有人,還是看一下吧!!

提醒,有時間可以到台客劇場下面留言分享自己的觀點想法

推薦指數: ★★★★★
(網址: https://youtu.be/wqZja5PRjBo,Youtuber: 台客劇場)

我不知道為什麼有些人好像很開心可以當"國民法官",似乎覺得能判斷刑事案件是很開心的事,高高在上可以主宰別人的生死,有這種心態的人我覺得很點可怕,有想過自己的決定是影響被告一輩子的人生嗎? 人啊,在旁邊罵法官「你他X怎麼亂判」很容易,可換自己的時候,若沒有恐懼的心理,那是會鑄下大錯的,這個道理就跟醫生一樣,若沒有害怕的心態去面對每一台手術,影響的是一條命、一個家庭,法律量刑也一樣,雖然不會死,但是一個人的生命終究是有限,一個誤判,一些國賠,都換不回已逝的時間和破碎的家庭。當你為「國民法官」感到開心的時候,我希望你明白,你的決定將會影響一個人的未來,這沉重的壓力絕對不輕鬆,唯有感到這份壓力時,才會用謹慎的態度去看。

不要誤會,我支持這項改革,因為台灣太多莫名其妙的量刑,完全不知道法官的量刑基準是什麼,還有愚蠢的判決書。如果要讓一件事很複雜,那就是讓原本只要講三個字就能表達的意思用三句話講,法律就是這樣,寫得很長,很文言,有些法官用長篇且毫無邏輯的文字為自己辯駁他「判決很爛」這件事。台灣法官不是不食人間煙火,而是自私,他們只想到自己,想著趕快下班,他只想要趕快定罪解決案子,他沒想到受害者,他也不關心,這篇我寫兩部電影,一部是《失控的陪審團》,另一部是《守法公民》。

我特地寫這一篇這個是因為,法律跟政治一樣,關係你我,這個世界有秩序,而我們遵守這個規則生活,一起打造更好的社會。最好是這輩子都用不到,但是哪有這麼幸運呢?! 所以關心一下吧!
回來台客劇場拍的影片,裡面案例可以看一下,可以思考一下,我分享我的觀點,如果是我,我真的不知道要判"殺人",還是"傷害",實在太難了。簡單說,一位男子有喝酒家暴前科,發現前妻用房子向銀行貸款,然後衝回家看到前妻和女兒,拿了刀砍前妻18刀,法庭上堅稱自己沒有想殺前妻,但是女兒作證自己父親有說「我要殺死你,然後再自首」,我省略一切不必要的文字,端看上述,當然是殺人啊~ 哪還需要多想,那麼加上貧窮的計程車司機呢? 這是我覺得很困難的地方,我可以了解那種「自己辛苦工作的要死,好不容易拚到一間房子,結果被人拿去貸款」,我想任何人在那種情境都會抓狂想殺了對方吧! 因為生活真的太困難了,但是,這不代表真的可以傷害他人,若去考量動機,到底該怎麼抉擇呢? 況且我們不知道為什麼前妻要抵押房子,是要養家嗎? 還是要貸了給另一個男人呢? 我想不同的原因也會有不同的結論吧~ PS: 我沒有要為這個案子下任何結論,只是要引伸出一件事有很多面向,會依據看的人之家庭背景、自身價值觀而有所不同,所以沒有對錯。硬要說我的看法的話「我不認為被告殺人,但他確實做了傷害他人的事」,但是留言區說的也對,一個砍人18刀辯稱自己沒殺人意圖,這也不合理!

再來要談談電影了,《失控陪審團》,好久的片,好好看,只要想到跟陪審團有關的電影,直覺就會想起這一部片,我不太記得劇情,但是你會發現即便是陪審團制度,人的想法是會被影響,有點類似群眾效應,你對自己的想法並沒有很深的定論,就容易受大眾影響,人云亦云就是這個意思,《失控陪審團》最有意思的地方是,男主角縝密且小心翼翼影響其他人,最後告訴觀眾這一切都是設計好的,好精采的轉折,劇情主要想表達的是,陪審團制度也不全然是安全。我實在記不得內容在演什麼,有興趣的人可以想辦法找管到再看一遍,是很值得拿出來看,因為台灣要導入「國民法官」的制度,雖然講國民法官,其實就類似陪審團,但是我們不像美國可以選人,這其中還有一些問題待解決,譬如隱私權、保密協議,會不會看了物證有心理障礙等等,畢竟法庭上證據可不會馬賽克。

至於提到《守法公民》,裡面有一段對話我印象很深刻
Sarah Lowell: Would you do it the same way now? Would you still cut a deal with Darby?
Nick Rice: This is the job. We have to make choices.
Sarah Lowell: But did you make the right choice?
Nick Rice: We made the right choice, right?
Sarah Lowell: I don't know. I'm thirty five and there's things and possibilities I'm not going to have now. And its ok. I know it's part of the deal. Don't get me wrong. I love working for you. I just want to make sure I gave up those things for something more than just a high conviction rate.
Nick Rice是檢察官,Sarah Lowell是他的助理,Darby是當初姦殺男主角妻女的犯罪者之一,後來轉當證人,服少量刑期後繼續出獄,繼續吸毒濫交,被男主角報仇虐殺。所以Sarah問Nick當初的認罪協商,如今還會做一樣的決定嗎? 是對的決定嗎? 文字看不出來,可是電影裡的Nick當時是有停頓的,我認為Nick也不那麼肯定自己當初的認罪協商是否正確,Sarah最後說「我不知道,我35歲了,還是有些事和可能性我仍然擁有不了。但沒關係,我知道這就是協商的一部分。別誤會,我喜歡為你工作,只是我想確定我所放棄的東西是為了得到更多,而不只是為了高定罪率」,我翻得有點拗口,這段話主要是問Nick當初的認罪協商是他努力的結果,不只是單純想提高定罪率,而縱放另一個犯人,如果你看過電影就知道,Nick也並非向他說的那樣,其實就是便宜行事,他懶得找證據,懶得打官司,想趕快結束案子,所以用法律人的話術說服當時悲痛的男主角,因此男主角計畫了好久,殺了Darby,如果你是法官,要怎麼看呢? 當法律實現不了公平正義時,有一個人為他自己的家人報仇,這樣是錯嗎?.....老實說,我不知道。

有很多很多類似的法律電影、電視劇可以看,被害者也會說謊,犯人也不見得罪刑昭彰,還記得我提過一個社會例子嗎? 一個男孩殺了自己的爸爸,他的爸爸時常家暴媽媽,為了保護家人殺死自己的父親。我能體會他的心情,真的,沒有經歷過也許你會問「有這麼嚴重嗎? 難道不能離婚?」,我以前也不懂,可是等到我長大,我才知道原來媽媽在忍的事情,為什麼過的這麼苦還不離婚?...因為離了一樣會子,會餓死,帶兩個孩子怎麼工作呢? 想到都很可怕,以前我爸年輕脾氣很差,也是會動手,我是真的有想過殺他的心,有想過「殺了他,大家日子都好過,犧牲我換大家的未來,值」,我還記得上課的時候總會擔心回家看不到我媽,很害怕。還好,我們挺過那一段日子!

這世界不是只有是非黑白,有很多事太難下定論,你可以閉上眼不去看犯人的故事背景動機,只因行為判定,但他若同時也是受害者呢? 命運和你的判決會不會對他太不公平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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